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

513事件之十一 新马因马来霸权分家

李光耀继续他的活动,于1965年组成马来西亚团结大会(Malaysian Solidarity Council (MSC)),内有多个多元种族政党,包括人民行动党(PAP)、人民进步党(People's Progressive Party)和联合民主党(United Democratic Party)。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普通大会中,政党领袖们发表讲话,支持一个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。

人民进步党的西尼华沙甘(D.R. Seenivasagam)指摘联盟,利用宪法第153条“欺负非马来人”。
砂拉越人民联合党(砂人联党)的王其辉(Ong Kee Hui)说:“我们看到社会歧视的态度,越来越多迹象否定非马来人的政治平等。为了我们和我们的国家,这一切都要停止,不要让这狭缢的种族主义坐大。所有住在这里和称本国为家的人,不论种族,都应享有政治上的平等。”

不久,巫统后座议员马哈迪在国会中抨击李:“新加坡华人从没认识马来人的管治,不能忍受被一些长期处于他们脚下的人统治他们。”

李用马来语回应:“当然有华人是百万富翁,开大车子,住大房子。难道令一些马来人成为富翁,有大车大房子是答案吗?……如果我们自欺欺人,叫别人相信他们穷是因为他们没有马来人的权益,又或是反对人士反对马来人的权益,我们结果会是怎么样?你让乡下的人相信,他们穷是因为我们不会说马来语,因为政府不用马来文,那么他就期待,(当马来文成为唯一的国家文字)奇迹会出现?当我们清一色都说马来语,他的生活水平将会提高?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发生时,那又怎么样?另一方面,当经济、民生和教育政策出现失误时,你回来说,噢,这些凶险的华人、印度人和其他人,对抗马来人权益。他们并不反对马来人权益。

他们作为马来人有权以马来西亚人的身份,上到一些教育的水平,这些水平由一些竞争更剧烈的社群─非马来人的社群─所创造。这是必须做的,不是吗?不是像他们灌输这些愚民理论,向他们说一得到一些少数马来人所享有的马来人权益,问题就会得到解决。”

最后,东姑对一切的政治争拗感到厌倦,深信任何言语上的冲突会导致暴力发生,于是要求新加坡脱离联邦。

新加坡终于在1965年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,李光耀出任首任总理。新加坡宪法第152条称马来人为新加坡的原居民,并指出要特别保障他们的权利和权益,但是条例没有列明任何相应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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